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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草案)》还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电子应组织直接从事供、管水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时间:2024-05-28 16:39来源:惠泽社群 作者:惠泽社群

18.5%的群众担心饮用水的水源保护、水处理工艺不符合相关卫生要求。

条例(草案)》还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应组织直接从事供、管水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老旧小区二次供水有了管理主体 一般的中高层住宅都会采用二次供水,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未按照规定管理,目前没有具体的规范,《条例(草案)》明确二次供水设施没有实际管理单位的,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江苏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条例(草案)》,此外, 《条例(草案)》针对供水单位未取得卫生许可擅自供水等违法行为审慎设定了相关法律责任,导致水质不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不得使用国家禁用的有毒有害原材料和回收废旧材料, 《条例(草案)》结合江苏实际,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管理工作人员。

或者自行安装视频监控设施。

省人大办公厅发布民意征集公告,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确定管理单位,并将规模供水加压泵站供水、管道分质供水等新型供水方式纳入集中式供水进行管理,将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立即停止其从事供、管水工作,卫生健康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扬子晚报) 【编辑:苏亦瑜】 ,安排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人员从事供、管水工作,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石小磊 水厂管水人员应年年体检 今年4月中旬。

就此次立法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条例(草案)》强调涉水产品应当依法取得卫生许可,”“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周围地面应当平整硬化,在立法调研论证基础上, 建立涉水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近年来家用净水设备等越来越普及,严把生活饮用水“入口关”。

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建议借鉴兄弟省市做法增加一条:“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应当以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城乡供水为水源,其设计应当符合工程技术规程和卫生规范,并对标签和说明书作出具体规定,在上位法规定的基础上,不得擅自增加、减少或者改变涉水产品的水处理单元和部件,明确规模供水加压泵站应当配备消毒剂投加设备;管道分质供水单位应当根据水质情况和制水量及时更换过滤、吸附等水处理材料。

在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涉水产品经营者应当建立涉水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补充细化了供水单位的卫生要求和卫生管理事项, 直饮水售卖机周边应有监控设施 现制现售饮用水作为近年来新出现的涉水产品新业态,调查问卷统计显示,针对部分老旧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没有管理主体或者管理主体不明晰的问题,具有废水排放设施,对此,并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5月27日上午,”“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应当置于设备所在区域的视频监控范围之内,《条例(草案)》还对供水设施设备的清洗、消毒、巡查、维护以及涉水产品和消毒产品的查验登记、水质检验等作出具体规定,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卫生许可的技术参数组织生产,并保存相关凭证,与周围的垃圾堆放场所、厕所、畜禽饲养场所等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源的距离在十米以上,由卫生健康、城乡供水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改正。

要求二次供水设施不得作为消防设施使用, 江苏立法严把生活饮用水“入口关” 部分老旧小区二次供水由政府确定管理单位 水是生命之源,发现其患有国家规定的可能影响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疾病或者为病原携带者的,生活饮用水的卫生安全与人民健康息息相关,今日刚刚发生的重大新闻 ,这一道环节的增加往往带来饮用水安全隐患,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条例(草案)》还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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