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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受财物2.16亿余元 湖北阳西县省原副省长曹广晶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时间:2024-05-24 20:23来源:惠泽社群 作者:惠泽社群

曹广晶在担任湖北省副省长期间,曹广晶将该纾困重组内幕信息透露给他人,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湖北省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曹广晶受贿、泄露内幕信息一案,。

均应依法惩处。

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二百万元,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项目开发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认罪悔罪,对被告人曹广晶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部分受贿犯罪系未遂, ,主导湖北省某上市公司的控股公司纾困重组事宜,致使他人在该内幕信息公开之前买入该上市公司股票, 2024年5月24日, 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22年,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后将股票卖出获利1042万余元。

泄露内幕信息情节特别严重,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6亿余元,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湖北省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

依法予以追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积极退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

被告人曹广晶利用担任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香洲区,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查扣在案的赃款赃物及孳息。

被告人曹广晶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泄露内幕信息罪,以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上缴国库,鉴于曹广晶具有自首情节,2021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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